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解读及对券商影响分析

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解读及对券商影响分析

C22118S 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解读及对券商影响分析

【第一部分 单项选择】

1: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法院认定交易因果关系不成立的情形不包括: B
A.原告的交易行为构成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违法行为
B.原告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实施了相应的交易行为
C.原告在交易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存在虚假陈述,或者虚假陈述已经被证券市场广泛知悉
D.原告的交易行为是受到虚假陈述实施后发生的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其他重大事件的影响
2: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诉讼时效起算日为: 添加微信查看全部答案
A.揭露日
B.更正日
C.以揭露日或更正日在先的为准
D.监管部门对发行人采取行政处罚决定做出之日
3: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可能被法院判令承担赔偿原告损失的相关主体包括 添加微信查看全部答案
A.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B.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C.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
D.以上都是
4:证券虚假陈述不包括以下类型: 添加微信查看全部答案
A.虚假记载
B.误导性陈述
C.重大遗漏
D.内幕交易

【第二部分 多项选择】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可能构成: 添加微信查看全部答案
A.虚假陈述
B.内幕交易
C.损害股东利益
D.其他

2: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保荐机构、承销机构等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提交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尽职调查报告、内部审核意见等证据能够证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没有过错 ABD
A.已经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行业执业规范的要求,对信息披露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
B.对信息披露文件中没有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支持的重要内容,经过审慎尽职调查和独立判断,有合理理由相信该部分内容与真实情况相符
C.尽职调查工作虽然存在瑕疵,但即使完整履行了相关程序也难以发现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D.对信息披露文件中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重要内容,经过审慎核查和必要的调查、复核,有合理理由排除了职业怀疑并形成合理信赖

3:以下哪些主体明知发行人实施财务造假活动,仍然为其提供相关交易合同、发票、存款证明等予以配合,或故意隐瞒重要事实致使发行人存在虚假陈述,应承担赔偿责任? 添加微信查看全部答案
A.发行人的竞争对手
B.发行人的供应商
C.发行人的客户
D.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

【第三部分 判断题】

1:《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不适用于在国家批准设立的证券市场上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的交易。 添加微信查看全部答案
对 错

2: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其不从事日常经营管理、无相关职业背景和专业知识等理由主张其没有过错的,法院应予支持。 添加微信查看全部答案
对 错

3:法院受理虚假陈述案件不以存在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生效刑事判决为前提。 添加微信查看全部答案
对 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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