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退出之股权回购法律实务

股权投资退出之股权回购法律实务
回购义务主体
1:从法院审判的角度,投资方与目标公司签订的对赌条款在不存在法定无效事由的情况下,该条款是有效的。
[‘正确’, ‘错误’]
答案:[‘1’]

2:从法院审判的角度,目标公司回购投资人股权前,应先履行目标公司的减资程序。
[‘正确’,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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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目标公司作为回购义务的连带保证方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要求目标公司提供其股东会/董事会同意提供担保的决议以及公司章程的方式,来确保目标公司的此项担保合法有效。
[‘正确’,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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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减资时,应当( )。
[‘作出减资决议’, ‘公告’, ‘以有效方式通知具体债权人’, ‘作出减资决议,公告并以有效方式通知具体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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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触发条件
5:作为回购触发条件的约定,“创始人严重违反诚信义务”与“创始人违反诚信义务”的约定相比,前者对于投资机构更为有利。
[‘正确’,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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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置交叉触发条款,对投资人是有利的。
[‘正确’, ‘错误’]
答案:[‘1’]

回购问题的其他注意事项
7:以下两种约定方式,哪一种对投资人更为有利?
①当回购条件被触发,投资人应先向创始人发送书面赎回通知,创始人应于收到赎回通知的30日内进行赎回,否则投资人有权向某法院提起诉讼
②当回购条件被触发,投资人有权随时要求创始人进行回购或直接提起诉讼
[‘①’, ‘②’, ‘都有利’, ‘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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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资人与目标公司及创始人签订了带有回购条款的投资协议,后因目标公司筹备上市,拆掉了回购条款,并签订了补充协议(抽屉协议),约定若公司未能上市则回购条款、差额补偿条款恢复效力。请问若公司成功上市,抽屉协议的前述约定是否仍对目标公司、创始人有约束力?投资人是否有权依据该条约定主张回购或差额补偿?
[‘有约束力;有权’, ‘无约束力;无权’, ‘有约束力;无权’, ‘无约束力;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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